踩点抢购预售权、付定金、补尾款,一番操作下来,刘先生终于在双11以最优惠的价格拿下心仪已久的“宝贝”。然而,满怀期待的刘先生始终未等来抢购的“宝贝”,快递被弄丢,订单因超时自动确认收货。卖家却迟迟未补发,“钱货两空”的刘先生遂以欺诈为由起诉卖家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要求退一赔三。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了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系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刘先生未收到货物,后订单因超时自动确认收货并转账,卖家及天猫公司对此均不构成欺诈,判决仅支持刘先生要求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双11抢来的“宝贝”丢件卖家却迟迟不补发刘先生看中了一款电子书阅读器(以下简称阅读器),准备在双11天猫大促时抢购。为了以最优惠的价格购入,刘先生仔细研究了双11的预售规则,先是在10月19日于该品牌官方旗舰店预付1元,购买了阅读器的预售权,又在10月21日支付了定金元。11月11日凌晨1点,刘先生准时支付了尾款元。“宝贝”即将到手,刘先生期待不已,时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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