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4月23日下午,中牟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各司法所所长、局机关全体正式干警在局五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会上,政治处主任王晓占同志向全体干警传达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容,“三个规定”是指年中办国办、中央法院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会后,中牟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将严格贯彻落实三项规定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关要求,筑牢司法行政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为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