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公告
现将年度有关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男性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年1月1日一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24周岁。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7-22周岁。
二、征集条件1.身高:男青年1.60米以上,女青年1.58米以上;
2.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普通兵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三、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月1日至8月5日
四、报名应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