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瑞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元
年07月05日,北京市南区邮政管理局就北京中瑞物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北京中瑞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模勇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平房东口京城梨园内1号院D座室
品牌:中通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我局连续收到申诉,称“中通”快递网点在投递中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涉及的快件单号有32、86、26、43、47、56等。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立即改正
承办单位:北京市南区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年07月05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