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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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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时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52元/股●预计上市时间: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光明乳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或“控股股东”)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交易日顺延)。●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一、本次发行情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发行人于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年3月25日,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批复》(光明企划[]82号),原则同意光明乳业董事会提出的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0万元(含本数)的发行方案。其中,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51.73%(具体认购数量按实际情况确定)。年4月19日,发行人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一系列提案。年8月23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股新股。(二)本次发行情况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3、发行数量:,,股4、发行价格:12.52元/股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8元6、发行费用:人民币10,,.13元(不含增值税)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5元8、限售期: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限售期相应调整。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1、验资情况年12月6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第号《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缴纳申购款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年12月6日,海通证券指定的股东缴存款的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的专用收款账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8元。年12月7日,海通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9,,.96元(包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1,,,.12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年12月10日,普华永道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第0号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年12月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发行价格12.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00元,增加资本公积1,,,.95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1,,,.00元。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交易日顺延)。(四)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光明乳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报备的发行方案相关规定一致;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且已对取得公司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认为: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光明食品集团及发行人内部的批准和授权,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2、《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4、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一)发行结果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规定,对有效申购报价按照报价高低进行累计统计,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发行数量为,,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8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19家,均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投资者名单之内,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下:■■(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09-08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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