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全县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8月18日,全县各乡(镇、街道)分别发布了《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通告》显示,在中牟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如在年8月20日到10月31日之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中牟县将通过“先征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标准:8月20日-10月20日期间缴纳契税,可获得契税总额15%的补贴;10月20日-10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可获得契税总额10%的补贴;10月31日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契税缴纳办理方式:(一)网上办理: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码获取查看。(二)现场办理(需提前预约):如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或者购房合同金额与购房发票总金额不符的,需购房者本人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1、现场办理需携带资料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已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含未成年子女),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现场办理流程预约办税(扫描下方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ongmuzx.com/zmyw/10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