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DY-3标工程为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工程,为了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充分利用外部队伍资源,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中铁航空港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DY-3标项目经理部现对本项目:路基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2.2项目概况
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位于郑州市东部,规划省道与郑民高速公路之间,线路全长21.km。主要技术标准: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80km/h,全向8车道,路基宽度42m,其中中间带宽11m;全线桥涵与路基同宽,采用公路-I级标准。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路基工程,主要工程如下:
主要工程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工程劳务作业计价细目
单位
名义数量
1
清除表土及原地面压实
m2
.2
2
砍伐树木
棵
3
挖除树根
棵
4
挖除沥青混凝土路面
m3
5
挖除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m3
6
挖除石灰土底基层
m3
.6
7
挖除泥灰结碎石底基层
m3
8
拆除混凝土结构
m3
9
拆除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
m3
10
路基挖土方
m3
11
弃土方
m3
12
利用土填方
m3
13
清运垃圾
m3
.5
14
4%水泥土处理路床
m3
15
土工格栅
m2
16
挖掘机挖装淤泥(运距≤1km)
m3
17
换填片石
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劳务分包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以上,具有相关路基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不能是挂靠在其他建筑企业的劳务队伍。
3.3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3.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证照、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等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副本,并提供上述证照资料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鲜章),同时提交企业简介和近三年的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6投标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资格达到或不违背上述条款(件)时,招标人可认为其资格预审合格(不影响招标人开标审查结果)。
3.7在本公司、本集团公司以及本股份公司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年12月23日14时00分前(节假日不休息)。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发票。
4.3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三公路贾鲁河桥南新向民院内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DY-3标段项目经理部办公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年12月24日14时30分。集中地点: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DY-3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投标人视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对投标结果不造成影响。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12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DY-3标段项目经理部工经部,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直接作为废标处理。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元;
5.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5.4.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年12月29日14时00分之前(同投标截止时间);
5.4.4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一公司有限公司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DY-3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郑州中信银行润华支行
账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否则,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果公布后30天内无息退还。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航空港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道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GDY-3标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