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牟县政府单位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1人公告
大专即可不限专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要求,在新时代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据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司文〔〕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派往中牟县人民调解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部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乡镇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此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51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派往中牟县人民调解中心、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部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乡镇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等部门。
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
4、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及公益事业,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会使用智能手机,会计算机基础操作;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正常从事调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保证能够专职专责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6、聘用后能按照服务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服从工作分配及安排;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党员、复退军人、见义勇为模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村(居)党支部推荐人员及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社区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两种报名条件之一:
1、报名条件一(报考代码S1):
(1)年龄:65周岁以下(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
(2)工作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种情况
①有两年以上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经验。
证明材料:近3年内调解成功的案例10件(需提供调解卷宗)。
②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法律工作经历是指在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信访、政府法制部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业等从事过法律、法务相关工作。
证明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③曾在法院、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信访、政府法制部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的离退休人员。
证明材料:退休证或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④曾在国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社会管理、矛盾化解工作经验的离退休人员。
证明材料:退休证及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⑤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
证明材料:退休证或原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
2、报名条件二(报考代码S2):
(1)年龄及性别:30周岁以下(年5月1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男性;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有吸毒史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在各类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享受补贴(工资)及以各种形式享受财政工资保障的人员(退休人员除外)或在国有企业享受各类津贴、奖金、薪酬等各类形式经济利益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其他公开招聘、招录及资格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曾被开除高校学籍的人员;
5、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人员;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
自年05月14日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