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言必信、行必果。诚信乃为人之本。朋友之间借款更是看重彼此的情谊,而非利息。有钱不还,不仅违反法律损害道德,更自贱人格。
年1月份,李某以建房为由向师某借款15万,并书写借条为证,未约定还款日期。后经师某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拖欠不还,师某遂向法院起诉,年6月11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判决师某胜诉,但李某置若罔闻,师某于是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年3月20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其恶意逃匿、神秘失踪。经网络查控,未发现李某名下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停滞。一年后,经师某提供线索,找到李某,多次催告劝导,其仍不予理睬。